案例分析题2008年1月,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专利技术出资。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乙以设备使用权出资,丙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合伙协议约定,甲为企业负责人,负责企业事务的执行,企业所获利润按1∶2∶2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承担。 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合法,因为在合伙协议中,各合伙人应就出资方式、利润分配方式和分配比例、亏损分担方式等事项作出约定。对于利润的分配方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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