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同上空格),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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