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三个分支机构,2009年度的盈利情况如下:
(1)境内总机构所得400万元,分支机构所得100万元,适用税率为25%。
(2)境外甲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150万元,甲国规定适用税率为35%;利息所得50万元,甲国规定适用税率为25%。
(3)境外乙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250万元,乙国规定适用税率为2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万元,乙国规定适用税率为20%;财产租赁所得20万元,乙国规定适用税率为20%。
要求:计算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9年度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以及应纳中国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