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案犯罪嫌疑人在2006年3月16日21时45分被传唤到派出所,审查后,被批准拘留,拘留证签字时间是2006年3月17日22时35分。30日16时45分,办案人员在看守所进行讯问,笔录中出现了这样的内容:“问:我们是××分局的民警,你因涉嫌××罪已经被批准刑事拘留,现在向你宣读……。答:我知道了。问:在拘留证上签字捺手印……”。问:办案人员有什么错误之处?
【参考答案】办案人员有三处错误:
1、传唤的时限是12小时。犯罪嫌疑人于2006年3月16日21时45分被传唤到派出所,而拘......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