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基层税务所2008年8月15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大众饭店(系私营企业)自2008年5月10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申报纳税。根据检查情况,该饭店应纳未纳税款1900元,税务所于8月18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是责令大众饭店8月20日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600元罚款。
二是补缴税款、加收滞金,并处不缴税款1倍——即1900元的罚款。

本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本处理决定是正确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