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8年7月18日,甲国军舰“和平号”在乙国附近的公海上航行时,收到丙国船舶“科波菲尔号”发出的求救信号,称在距离其12海里处遭遇悬挂乙国国旗的海盗船。“和平号”向该处加速驶去,远远的发现一艘悬挂乙国国旗的船舶“维斯号”疑似海盗船只。“和平号”拿捕“维斯号”后,发现其实际上是一艘在丁国登记的船舶,也未发现任何被掠夺或扣留的人或财物。 “和平号”在“维斯号”上未发现任何被扣留或掠夺的人或财物,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如被登临船舶未从事嫌疑行为,登临国应赔偿损失。因些,“和平号”对“维斯号”所受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