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5日,某区地税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B酒店中的餐厅已中止与酒店《承包协议》,银行账户也已注销。地税局立即派员对该餐厅进行调查,从B酒店中核实了上述事实,于是4月26日区地税局书面通知该餐厅负责人林某将当月已实现的应纳税款6000元自行申报,并责令提前到4月28日前缴纳。请问:地税局所作的提前征收税款的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地税局所作的提前征收税款的决定是正确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8条的规定:“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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