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10年1月,A超市与B果品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10吨红富士苹果的合同。双方对苹果的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未约定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果品公司积极组织货源,并在约定的交货时间通知超市提货。超市认为果品公司应负责把货送到超市而不是自提。 本案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

合同成立。因为有明确、合格的主体,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交货地点未约定,可依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