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地处偏僻,职工工作生活不便。2004年初,为稳定人才队伍,单位领导经集体研究,决定出借公款给职工购房购车以解决生活不便等问题,并制定了相关办法。后根据此办法,单位与30名职工签订了借款协议,出借公款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借款行为均经过单位批准。至2006年10月案发,还有70余万元未偿还,借款期限均达到13个月以上。请问:将单位公款借给单位职工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
【参考答案】本案中该单位经集体研究,决定将单位公款借给职工的行为属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根据本案具体案情及行为人的责任大小认定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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