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万德福有限责任公司有大小股东15个,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公司经营问题,由于股东之间在经营战略方向上意见分歧,有的股东提出解散公司。经过表决,11个股东,代表了大多数的股份, 同意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解散。 由于股东们对公司已经没有兴趣,又要过元旦和春节,直到2002年3月1日清算组成立。3月15日,清算组向有关债权人通报公司解散情况,要求申报债权。
1、《公司法》第190条规定,公司可以由股东会决议解散,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你认为,从法律上看,还要再做谁的工作,张德权才能被认为已成为新合伙人?为什么?
问答题你认为,从法律上看,还要再做谁的工作,张德权才能被认为已成为新合伙人?为什么?
股东的辩解有否法律根据?
问答题股东的辩解有否法律根据?
当公司清算时,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能否要求股东清偿?
问答题当公司清算时,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能否要求股东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