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为表达结婚诚意,小张和婷婷购买了一套住宅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小张支付首付款34万元,银行按揭贷款除婷婷还了1.4万元外都由小张支付。1年后,两人最终分手,小张想把房子要回来,但婷婷认为房子是两人共同投资的,自己要分一半。本案中()。
①由于婷婷并未履行结婚义务,她无权分走一半房屋;
②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属共同财产,婷婷应分一半;
③房屋名义上由小张和婷婷共有,但婷婷无权分一半;
④房屋所有权应归小张,小张只需返还婷婷1.4万元。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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