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A公司向某银行申请贷款800万元,B厂提供担保。同时,银行又要求A公司将其设备、汽车作该笔贷款的抵押,并签订了抵押协议。事后,A公司擅自将已经抵押的设备、汽车转让给C公司。A公司不能按期归还该笔贷款,银行诉诸法院,要求B厂承担还本付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的连带责任。B厂辩称: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己仅对有抵押担保(设备和汽车)以外的贷款部分承担保证责任,A公司非法转让抵押物与己无关。
问:根据现行法律规定,B厂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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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欲开办一个酒店,但资金不足,于1999年以自己房屋4间作抵押向农业银行贷款8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张...


问答题

张某欲开办一个酒店,但资金不足,于1999年以自己房屋4间作抵押向农业银行贷款8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张某把房屋中向西的两间租给了李某,在经营酒店的过程中,张某又向工商银行贷款4万元并以上面的四间房屋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手续,又用同一办法在建设银行贷款2万元,也办理了登记手续。2000年5月归还了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张某将4间房屋中靠东的2间卖给了孙某,孙某知道房屋上设有抵押权,但又在靠东面的侧墙新建了一个大厨房。2000年10月,张某的酒店倒闭,此时仍欠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在2000年7月,农业银行将2万元贷款的抵押权转让给了工商银行,现贷款已到期,张某无力偿还。问:
(1)张某与承租人李某的租赁房屋合同在4间房屋都抵押后是否继续有效?
(2)工商银行将抵押权单独转让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4)设工商银行的债权先到期,农业银行的债权未到期,应如何处理?
(5)设李某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抵押权人能否中止租赁合同?
(6)前述抵押权人可否就4间房屋和1间厨房一并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