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被告人甲在赶集的路上遇到其侄儿乙。乙对甲平日积怨颇深,今日见到甲便责问说:"你今天讲我什么?"甲说:"我哪里讲了什么?"乙又说:"我今天要打死你。"随即抓住甲拳打脚踢,甲便往回跑,乙一路追打,且顺手拿起卖肉摊上的一把屠刀追杀甲,乙将屠刀向甲掷去,没有击中,落在甲身后,甲返身捡起,见乙又追赶过来,就说:"你真的要过来?"话音未落,乙即迎面扑来夺刀,双方争夺中,屠刀劈中乙左颈,顿时大量出血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果不构成犯罪,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损......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