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甲于2003年3月15日入职西安某公司,月薪人民币2000元。劳动合同每年一签,2007年3月15日,公司与甲又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3月15日2008年3月14日。公司于2008年2月1日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了与甲的劳动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参考答案】

经济补偿金从2003年3月15 日到2008年1月1日为一段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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