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受诉法院是A县法院。A县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l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向A县所在B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l0,000元。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 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A县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销部分租金。 二审中丙提出用房屋修缮款抵销租金的请求,法院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