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建筑公司向甲建材公司发出传真,表示“急需0号水泥100吨”;甲公司收到后立即回电表示没问题,并开始安排货源。但三日后,当甲公司询问如何发货时,乙公司表示已经购得,不再需要该种水泥。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诉至法院。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现在双方就究竟是甲公司送货还是乙公司自提发生争议,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根据上述案情,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货物的交付方式,即没有明确是甲公司送货还是乙公司自提。在合同法中,如果合同双方对于货物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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