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题型

苏某为某自行车厂职工,2009年12月5日因与班长陈某发生争执,装病在家休息至2011年3月9日。在此期间,自行车厂先后三次书面通知其上班,否则除名,但无结果,自行车厂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苏某不服,于同年4月9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会于5月20日作出维护自行车厂决定的裁决并送达苏某。苏某对该裁决不服,于6月2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苏某的起诉?


【参考答案】

根据中国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必须先经......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