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5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幢登记用途为办公用的临街房屋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所有装修与房屋一同由甲公司无偿收回。乙公司承租后,将该房屋装修改造成酒楼,并加盖了厨房,现该区域被列入拆迁范围,某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对该房屋进行拆迁估价。
请问:
拆迁估价中如何确定该房屋的用途、面积?
【参考答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结果指导意见》规定: (1)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应以房屋权属证书或登记簿的记载为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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