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海港码头结构为高桩梁板式,该工程在施工单位进场并下达开工令后,由于业主考虑到后续规模要扩大,因此变更设计,增加50m长600mm×600mm的桩10根,合同清单中每根桩制作费用为1.5万元,运输及打桩费用为每根1.2万元,工期延长18d。在打桩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打桩工期延误15d。在板的预制过程中,施工单位混凝土机械发生故障,导致其中一块板报废,致使工期延误3d,费用损失2万元。工程施工正处高峰时,业主供货不及时,工期延误11d,同时,导致部分人员窝工、部分机械停置,现场施工总人数122人,其中有30人窝工,人工工资为30元/d;钢筋弯曲机1台,停置台班单价为49元/台班,混凝土机械一座,停置台班单价为178·34元/台班。
哪些是可索赔事项?
(5)该工程工期准予顺延多少天?
(6)费用准予调增多少万元?(以上工期延误均不重叠)
【参考答案】
可索赔事项如下:
1)由于业主原因变更设计事项,新增加的制桩、运桩及打桩变更工期及费用可索赔;2)不可抗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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