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一家银行驻深圳的分支机构向总部位于深圳的房地产集团发放贷款1笔、金额合计13亿元,用于位于武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B。在贷款发放前,并未向监管部门报备。由于集团采用“统借统还”的融资模式,母公司以一笔流动资金贷款缴纳了项目B的土地出让金。
问题:你认为上述事实存在哪些问题?
【参考答案】
1、贷款发放前应向监管部门报备;贷款通则第五十九条贷款人发放异地贷款,或者接受异地存款,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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