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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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从性质上来说,法典编纂是创制法的活动,是对原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补充的立法活动,变动了原有文件的法律效力 B.法律编纂具有很强的系统性、结构性,要求对原有法律文件进行合理安排 C.法规编纂则是不变动原有文件的效力,只是进行收集与清理 D.法律汇编则是在不改变法律文件内容的基础上,将现有的法律文件进行简单分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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