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中国某设备生产企业,2008年国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其在A、B两国均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的总所得是50万元人民币,其中利息所得1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万元,这两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20%,专有技术所得10万元,这两项所得的适用税率为10%,生产经营所得为20万元,适用税率35%。
请计算汇总纳税时实际应纳所得税为多少?
【参考答案】
A国分支机构在A国应纳税额=18×20%+32×40%=16.4万元;
B国分支机构在B国应纳税额=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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