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计算题:
某境内甲居民企业2010年取得境内所得200万元,从A国取得税后收益49万元(已按照当地规定按照3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另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万元(税前),按照当地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万元。从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60万元(税前)。
甲企业2011年取得境内所得180万元,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90万元,A国规定该项所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B国的丙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40万元(税前)。
已知:B国生产经营所得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要求计算:
(1)甲企业2010年企业所得税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2)甲企业2010年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
(3)甲企业2010年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4)甲企业2011年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
(5)甲企业2011年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参考答案】
(1)甲企业2010年企业所得税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200+49÷(1-30%)+8+60=3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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