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计算题
甲购买一套乙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2016年5月9日取得,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合同价格388.5万元,含税评估价格418万元,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发票金额为350万元,增值税额38.5万元。契税计税依据为多少?
【参考答案】
该住房的合同价格为含税合同价格,企业自开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但低于评估价格,因此,契税计税依据=含税评估价格/(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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