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是元朝建立前,朱元璋称吴王时制定的律。体例按六部为序,即吏、户、礼、兵、刑、工六律。该律已亡佚。
A.朦胧奏事B.大臣专擅选官C.事应奏不奏D.朝见留难E.阻挡上书陈言
A.监守自盗B.奸党C.交结近侍官员D.受财枉法E.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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