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杨某经营的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八十万元,因为对方追得急,杨某就刻了一枚市工商局的公章,打印了一份假冒市工商局名义的公函寄给B公司,证明其公司有批货物被市工商局暂时扣押,作为拖欠货款的借口。B公司派人到工商局了解后发现有假,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杨某归还八十万元货款。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归还八十万元给B公司。
案情续四:侦查人员何某和严某到杨某办公室送达《传唤通知书》时,见到杨某在办公室,为了收集犯罪证据,便对杨某的办公室进行搜查。侦查人员何某和严某的做法是否正确?请简述理由。
【参考答案】
侦查人员何某和严某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刑诉法》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而何某和严某当时是送达《传唤通......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解析 ↓↓↓)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相关考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