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融资租赁的作用是什么?融资租赁的类别有哪些?
(1)融资租赁有以下作用:
第一,促进投资与融资。
当租赁公司购买租赁设备时,大量的资金就进入到生产厂家。租赁公司利用杠杆租赁,使一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到设备生产企业中,从而促进企业生产。同时也增强了这些公司的融资能力。租赁方在不影响自身资金周转的情况下,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大大增强购买能力。
第二,促进销售。
融资租赁设备一般都是很贵重的商品,购买者一次性支付巨额的货款,会影响自己的营运资金数量。融资租赁业务的介入,使得租赁公司与生产企业一起组织销售,这样设备销售能力得以增强。
(2)融资租赁包括以下六个类型:
①自费租赁
银行应租用企业的要求,购进企业选择的设备,签订租赁合同,租给承租企业使用,即为自费租赁。
②合资租赁
这是由银行和设备生产企业,或银行与其他出租人商定,共同出资办理租赁项目。经出租人代表(可以是合资的一方)办理具体租赁手续,负责监督承租人按期交付租金,并按商定金额定期给参加出租各方划出其应得的租金。
③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指有多余、闲置设备的单位(出租人)委托银行代为寻找承租人进行租赁的形式。
④转租赁
转租赁是银行同时兼备承租人和出租人双重身份的一种租赁形式。当承租人向银行提出申请时,银行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可先作为承租人向国内外商业银行或厂家租进用户所需的设备,然后再转租给承租人使用。转租赁实际上是为一个项目作两笔业务,签订两个租赁合同,分别建立租赁关系。其租金一般比自费租赁要高。银行作为承租人向出租公司(或厂家)支付租金,又以出租人身份向用户(最初申请的承租人)收回租金。两次租金的金额有一定联系,但不完全相同。转租期与租入期也不完全一致。在这种情况下,设备的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没有直接的经济或法律关系。
⑤回租租赁
当企业急需筹措资金用于新的设备投资时,可以先将自己拥有的设备按现值(净值)卖给银行,再作为承租人向银行租回原设备继续使用,以取得资金另添设备。回租租赁是一种紧急融资的方式。作为租赁物体的设备就是企业的在用设备,未作任何转移,其销售只是形式。承租人既保持了原有设备的使用权,又能使这些设备所占用的资金转化为增加其他设备的投资所需要的资金,使企业固定资产流动化,可以提高资金利用率。
⑥杠杆租赁
这是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这种方式往往是当银行(出租公司)不能单独承担资金密集型项目(如飞机、船舶、勘探和开采设备等)的巨额投资时,以待购设备作为贷款的抵押,以转让收取租赁费的权利作为贷款的偿还保证,从其他银行那里取得贷款,而该银行(出租人)自筹解决20%~40%的资金。这种业务在法律上至少要涉及三方面的关系人,即出租人、承租人、贷款人,有的还涉及其他人,手续比较复杂、繁琐。出租人购进设备后,租给承租人使用,以租金偿还贷款。银行办理杠杆租赁,尽管其投资仅是成本费的20%~40%,但由于其拥有出租设备的法律与经济主权,它就可以按规定享有设备使用的各种优惠,这不仅可以扩大它的投资能力,而且可以取得较高的投资报酬。出租人可以把这些优惠的好处,通过降低租金,间接地转移给承租人,因而杠杆租赁的租赁费也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