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以保兑,中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到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方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墩货款的业务。
试问:我方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我方应按规定交货并向该保兑外资银行交单,要求其付款。因为根据UCP500,信用证一经保兑,保兑行与开证行同为第一性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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