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18年2月19日,蒋某和刘某为寻求刺激,在甲市某区一处抗日战争遗址前,换上仿制的二战时期日本军服和装备,用三脚架固定相机拍照,然后上传至微信群,该组照片迅速被转发扩散,造成恶劣影响。经查,蒋某,23周岁,乙市人,2017年10月8日曾因阻碍执行公务被乙市公安局处以警告处罚;刘某,17周岁,丙市人。 刘某的行为如何认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刘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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