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营加工业务。2005年2月甲企业接受乙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乙企业交来的原材料成本为30,000元,发生的加工费为1,170元(含税,已开具增值税发票),消费税税率为8%,增值税税率为17%;乙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有关税款的收付已通知银行办妥。要求计算甲企业应向国税部门申报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参考答案】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为=(30,000+1,000)/(1-8%)=33,695.65(元)
代扣消费税=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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